(五九)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觀此五受陰,是生滅法。所謂此色、此色集、此色滅;此受、想、行、識,此識集、此識滅。云何色集?云何色滅?云何受、想、行、識集?云何受、想、行、識滅?愛喜集是色集,愛喜滅是色滅;觸集是受、想、行集,觸滅是受、想、行滅;名色集是識集,名色滅是識滅。比丘!如是色集、色滅,是為色集、色滅;如是受、想、行、識集,受、想、行、識滅,是為受、想、行、識集,受、想、行、識滅。」
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色、受、想、行、識合稱「五陰」,有執著的五陰,又稱為「五受陰」。
生滅法=由因緣和合而生起,由因緣離散而消滅的事物;有生就有滅。
色集=色的生起、因緣。
色滅=色的止息、解脫。
名色集,是名識集=就六根來看,因為應對了六境(在名色的範疇內),六識才會產生。從人身來看,因為有身心(在名色的範疇內),六識才能增長。
(六〇)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何等為五?所謂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善哉,比丘不樂於色,不讚歎色,不取於色,不著於色。善哉,比丘不樂於受、想、行、識,不讚歎識,不取於識,不著於識。所以者何?若比丘不樂於色,不讚歎色,不取於色,不著於色,則於色不樂,心得解脫。如是受、想、行、識,不樂於識,不讚歎識,不取於識,不著於識,則於識不樂,心得解脫,若比丘不樂於色,心得解脫。如是受、想、行、識不樂,心得解脫,不滅不生,平等捨住,正念正智。
「彼比丘如是知、如是見者,前際俱見,永盡無餘;前際俱見,永盡無餘已;後際俱見,亦永盡無餘;後際俱見,永盡無餘已;前後際俱見,永盡無餘,無所封著。無所封著者,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者,亦無所求;無所求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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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的修習不只是在信仰及實踐的層次,還可以親身體證解脫。以解脫的程度來衡量,修道的階位可略分為四果,果位愈高,已斷的煩惱愈多、剩餘輪迴的束縛愈少。
1.須陀洹果(初果):條件-斷身見、戒取、疑。
2.斯陀含果(二果):條件-斷身見、戒取、疑,貪嗔癡薄。
3.阿那含果(三果):條件-斷五下分結(身見、戒取、疑、欲貪、瞋恚)。
4.阿羅漢果(四果):條件-斷五上分結(色愛、無色愛、掉舉、慢、無明);貪瞋癡永盡、煩惱永盡。
一些名詞的簡略意義如下:
身見:執著於有「我」。
戒取: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禁忌。
疑:對於真理的懷疑猶豫;對佛法僧戒的疑惑。
欲貪:欲界眾生的貪愛。
瞋恚:生氣。
愚癡:無智;無明。
在證須陀洹果以前,趣向須陀洹果的修行路上,還區分為「隨信行」、「隨法行」這兩種修行人,前者隨著對佛法的清淨信心而修行,後者隨著修證佛法而生的智慧修行,都能不墮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