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6,87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8/10/23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10/26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2008/10/25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08.10.25 天氣:
心情:
故意犯重罪判刑兩年可緩刑,拘役20天不能?
刑法第74條
受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2年以上5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1.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2.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5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
@};-@};-@};-...
前幾天收到高院的刑事判決.唉,不知變通的法官!法律的構成要件有規定必須和告訴人達成和解,才能宣告緩刑?:-?事前也不公開心證,表明法律見解,對當事人造成突襲裁判!
告訴人黃姓人渣從後面高速衝撞被告(實質上的被害人),超車時又未保持安全間隔,導致被告多處骨折,手術裝鋼板,六個月無法工作...告訴人僅受輕微擦傷,自己一毛錢都沒賠,卻也提出告訴,,一審判刑拘役50天!檢察官以其犯罪後毫無悔意,推諉卸責,未為任何賠償,原審判刑過輕,為其不利益提起上訴...
#-O
遇到權貴就腿軟?特偵組不敢聲押陳致中夫妻和阿扁?:-/
貪腐無能的暴力政黨嗆上臺5個月的政府無能?蘇貞昌等人有羞恥心?b-(
標籤:
瀏覽次數:
204
人氣指數:
204
累積鼓勵:
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2008/10/23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10/26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