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860186
 百合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你說的都有理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本 事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曾 經
作者: 百合 日期: 2013.10.15  天氣:  心情:
曾經你把愛情看得比生命還要重要 問題是 那個曾經有多長? 如果只是熱戀的短短日子 也就無須計較是否值得 愛情本就帶有些傻勁 當對方要走 我們不也是以為從此生命中不再有歡笑了嗎? 事實上我們還不是活得好好的的嗎? 一個不愛你的的人絕不會比你的生命更重要 一個愛你的人會告訴你 你的生命比你對他的愛更重要

有些人只想跟你過一陣子 所以所有的承諾都說得出口 誰跟你曾經擁有? 誰又想跟你天長地久? 一切都會交給時間證明 太多人認為曾經擁有比天長地久浪漫 當你不在年經 對愛情與浪漫有了更深的領悟時 你會發覺那是兩種不同的浪漫 沒辦法比較哪一種比較美?

千山飛渡 我們與天長地久和曾經擁有的人 兩者皆是人生最美好的相逢 也都認真陪伴著我們在千年時光中走過一回 我們只須記著曾經甜蜜過 開心過就好
標籤:
瀏覽次數:441    人氣指數:11461    累積鼓勵:551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你說的都有理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本 事
 
住戶回應
 
時間:2013-10-17 08:40
他, 60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10-16 13:21
她, 54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10-15 16:04
他, 77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