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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夫妻和諧相處守則
作者: 柳宿 日期: 2007.10.01  天氣:  心情:

夫妻和諧相處守則

本原則的前提是建立在雙方相愛並結婚以後的基礎上。

重要提示:如果發現已經沒有辦法繼續愛老婆,請及時彙報。

第一章 相處篇

第一條 不要互相批評,尤其是有旁人在場時更不要如此。

第二條 學會互相珍重。

第三條 要互相做出關照的表示。

第四條 無論是誰身體不舒服或心情不好,另一個必須盡心去關懷對方

第五條 要有禮貌,決不能作威作福、好為人師、抱怨指責、指使別人。

第六條 要交流。要儘量經常坐在一起,看電視、看戲、遊玩,互相講述使你們激動的事,要保持夫妻關係的溫暖。

第七條 只記住好事,學會看見好事,忘記壞事。

第八條 珍惜自己和親人的健康。關心自己的健康就是關心親人的安寧,關心親人的健康就是家庭幸福的保證。 要遵守健康制度,為了老婆保護身體,不准找任何理由反駁

第九條 結婚以後,夫妻雙方不管是誰出門,回家都要說一聲,而對方也要做適當的回應,一個說『我出門了!』,另一個就要說『路上小心!』,或者一個說『我回來了!』,另一個就要回應『辛苦了!』。

第十條 夫妻兩人都能在一起吃早餐和晚飯,順便閒聊一些家常話,交流夫妻情感,對不滿或者不足互相坦白,而非指責

第十一條 丈夫每天至少要跟妻子說4遍“ 我愛你”,分別在醒來的時候,上班打電話回家,下班回家和睡覺前。

第十二條 妻子每天至少要跟丈夫說4遍“你真棒”,分別在醒來的時候,上班打電話回家,下班回家和睡覺前。

第十三條 飯桌上,丈夫要給妻子夾菜至少3次,妻子要給丈夫盛飯,次數以丈夫80%飽為准。

第十四條 丈夫下班後,妻子要馬上迎上來,說:“好累的吧”,丈夫馬上回答:“不累呢,你今天忙不忙?怎麼這麼早就回家了?”

第十五條 在妻子做飯的時候,丈夫至少要去廚房看3次以上,然後滿嘴是讚揚的話,比如:“好香”、“肚子餓死了”、“哦賽,有我最喜歡吃的魚呢”、“老婆辛苦了!!!” ,而且至少吻一次。。。。。。。。。。

第十六條 上班的時候,丈夫至少每天要打一個電話給對方。

第十七條 下班後應酬、吃飯應提前向老婆申請,得到老婆批准方可行動。

第十八條 出外應酬時,原則上不超過零點,否則要寫報告至少5000字以上,不論什麼原因。

第十九條 原則上,丈夫應該洗碗,以保證妻子保持柔嫩的皮膚;妻子應該安排丈夫第二天的衣服,且監督丈夫換衣服,且要立即清洗。

第二十條 老公要不斷提高廚藝,要掌握推拿等技術,陪老婆做家務。

地二十一條 老公要注意儀容、儀錶,要做到“入得廚房,出得廳堂”--嘿嘿

第二十二條 原則上,丈夫在妻子過生日的時候,至少送一個禮物,保證在對方生日當天醒來的第一時間祝對方生日快樂。丈夫過生日的時候,妻子要向對方保證以後儘量減少找丈夫吵架(且立字為證),送丈夫一個男性用的禮物和一頓豐盛的晚餐。

第二十三條 經對方允許下,雙方可以看對方的郵件、QQ聊天記錄、手機短信、紙質信件,不能限制對方和異性交往,在沒有確切證據的前提下,不能隨便懷疑,指責。

第二十四條 夫妻雙方要定時交流。在沒有特殊情況下,每天晚上至少聊天15分鐘,每週至少過一次兩人世界的活動,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每年去旅遊一次。

第二十五條 無論誰出差了,每天至少要堅持打一個電話回家彙報情況。

第二十六條 所有發生婆媳關係不合的情況,雙方都應該負責任,不能隨便指責對方,妻子應本著更大度的原則處理,承擔更大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丈夫除了要保證每年的“情人節”、生日、“耶誕節”等向對方送禮物;妻子要保證每年要給丈夫安排至少3次的襯衣、領帶、西褲等體現丈夫形象的服裝及日常用具的專門採購時間,特別是過節的時候,無論如何都希望兩人能一起度過

第二十八條 嚴禁養小蜜、情人,一經發現,罰款1000萬,沒收所有財產,並剝奪夫藉終身。

第二十九條 要記得有重要意義的日子

第三十條 不可以出入賭場、夜總會、青樓、紅燈區等聲色場所

第三十一條 每半個月陪老婆逛街一次

第三十二條 不得與別人攀比誰的老婆漂亮、誰的老婆賢慧。

第三十三條 有關雙方的事情一定要坦白商量,不得有任何隱瞞,哪怕是善意的。

第三十四條 互相尊重對方的長輩,並且要尊重雙方在處理各自長輩之間的事情的做法。


第二章 吵架篇

第一條 不管怎樣,老公絕對不可以打老婆,這點很重要,而且不可以對老婆無端發火,大聲吵嚷,有話好好說

第二條 夫妻雙方吵架不可避免時,應本著一事一吵的原則,避免日積月累,造成不可避免的惡性吵架行為發生

第三條 察言觀色。一旦吵架,夫妻雙方應該知道對方什麼最敏感、對什麼最忌恨以及他(她)的心理承受力。

第四條 不可離家出走。夫妻吵架不論何等激烈,並不意味著婚姻將會破裂,我還是你的妻子,你還是我的丈夫,為什麼要離開自己的家。

第五條 避免逼人太甚。夫妻吵架時不能圖一時痛快,而口不遮攔,言語不留餘地,逼得對方沒有退路。

第六條 輪流發言。在吵架過程中,夫妻雙方都能克制一點,讓一方把話講完,不要搶白。

第七條 以我開頭。想表達自己某種強烈願望時,就直說我想……,而不要說人家都……。

第八條 48小時內解決戰鬥。吵架持續時間不宜過長,48小時之內必須休戰。吵架最容易提及以前的事,結果往往舊帳新帳一起算,沒完沒了。必須避免翻舊帳,爭吵到了一定時辰和一定程度,就應提示對方休戰,可以說點幽默話,或乾脆說:我們暫停吧。

第九條 該何時何地吵架。你覺得你愛人老是在看電視,很想說他(她)幾句,但是,當他(她)還在津津有味地觀賞時,就不能當即批評。另外,在性生活前後不宜爭吵。有些夫妻約定,不許把爭吵帶到床上。

第十條 結果如何。夫妻吵架大都沒有結果,誰是誰非,不可能明明白白,有時只不過是做某一個選擇而已這個選擇來自于某一方的讓步,因此,夫妻吵架總有一方要忍讓一些。

第十一條 吵架時不得以對方父母或長輩作為語言攻擊物件。

第十二條 吵架時不得以對方生理或心理缺陷作為語言攻擊物件。

第十三條 吵架後的和好行為應本著男士優先的原則,如無特殊情況,男方應首先表現示好態度,女方亦應本著借坡下驢的原則見好就收。

第十四條 吵架時雙方應有公德意識,夜深人靜時,或他人休息時,儘量避免吵架,如不能避免,雙方吵架聲音應控制在不擾民的限度之內。

第十五條 當女方提出離婚時,男方應作為婚姻橙色預警信號給予充分重視,如無特殊情況,應儘量避免破罐子破摔行為發生。當男方提出離婚時,女方應作為紅色預警信號給予高度重視,如無特殊情況,應採取溫和手段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一條 本守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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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0-07 13:43
她, 59歲,高雄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07 10:14
她, 59歲,高雄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01 22:36
她, 60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01 22:53]:

要全部做嘿
做幾條不夠的啦
做這個目的就是專一
是目的也是條件
有做就又進步
等偶找到人簽約
再試試看
偶建議晚上吵架用舉牌的
才不會吵到別人ㄏㄛ
晚ㄤ~

 
時間:2007-10-01 18:33
他, 63歲,台中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01 19:40]:

哈哈!!
加油嘿~

吾正在尋覓對象簽約中
目前尚無此煩腦 好里家在!!
哈~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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