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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小辯束脩(日記040)
作者: 日期: 2015.03.19  天氣:  心情:
 
(微改於http://www.jianshu.com/p/b20e74f8daa2  作者:霍真布魯茲老爺 2014.12.23 20:14)
        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束脩就是一捆乾肉,一束十條。然而子又曰:「有教無類。」

        問題來了:既然有教無類,為什麼還要十條乾肉呢?孔子在後世逐漸成為聖人,所以有很多人為孔子辯護,認為束脩不是收費教學。最有名的是漢代大儒鄭玄,他是這麼斷句的:「自──行束脩──以上」。孔子以前的時代,男子十五歲入學,要「行束脩」,孔子是在說,自十五歲以上來找我學知識的,我沒有不教的。鄭玄不愧是大儒,似乎也能解釋得通,而且也不違背「有教無類」的原則。鄭玄身為大儒,為聖人迴護,情有可原。但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其實現途徑卻是「禮(規矩)」。所以孔子如非必要,應不會突破周禮。看起來似乎又與「有教無類」的原則相違背了。

        其實探究一下,也不矛盾。孔子的目標是,通過「禮」建立一個有公序良俗的社會體系,其一切言論和行為,都是以這個目標的。這樣一個社會,知識應該得到應有的尊重,傳播知識的人,也應該得到尊重,所以束脩之禮,是尋求真理的人對知識應有的尊重,是不可以廢的,這才是「聖人之所以為聖人」。

        很多人認為孔子迂腐,認為孔子會理所當然的主張奉獻,但其實孔子是最不講奉獻的,最喜歡講「有償交換」。現有兩個例子(出自《呂氏春秋‧察微》):

        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金於府。子貢贖魯人于諸侯而讓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夫聖人之舉事,可以移風易俗,而教導可施于百姓,非獨適己之行也。今魯國富者寡而貧者多,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魯人必多拯溺者矣!」

        子貢救人不要贖金,子路救人接受了別人的謝禮,孔子卻為什麼教訓子貢而稱讚子路?因為子貢的行為看似高尚,但是他擅自提高了社會的道德標準,反而導致了社會公序良俗的敗壞,這是一種偽道學,是孔子最反對的。

        同樣的,我們今天的宣傳部門,動不動就推出最美鄉村教師,最美這個最美那個,片面強調奉獻,其實對於社會道德水準的提升,有百害而無一利。如果真想根本解決問題,給鄉村教師提高工資就好了,別讓他們最美,讓他們最富,自然鄉村的教育就會直線提升,當然有關部門也就是時不時灑一下狗血,弄兩個假高潮,偽裝尊重知識,尊重教育,大家都別當真就是了。

        回到「束脩」這個話題,孔子如果為了名聲,不受束脩,之後如果孔子不被餓死,那麼人們很快認為教育應該是免費的。知識應該是免費的,結果只有一個:多數教師被餓死,再沒有人傳授知識,社會退回到一個更蠻荒的階段。

        看來,天下不應該有免費的午餐,更不應該有免費的知識。而教育作為傳播知識的途徑,理所應當是必須得到報酬的,孔夫子收十條乾肉不但是於理應當,簡直是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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