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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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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7/03/14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07.03.14  天氣:  心情:
陳瑞仁自以為是神!?專業的傲慢!?

陳起訴吳淑珍,並將陳水扁列為貪污罪的共同正犯時,受高度肯定,儼然一副司法英雄樣,不代表他依法行事!對於阿騙夫婦的犯罪情節和事實,用字遣詞輕描淡寫,不敢言厲批判!對陳致中和陳幸妤等人的偽證罪,他並未依法起訴,也不敢以不起訴處分書接受大眾的檢驗!

檢察官偵辦受矚目的案件,最喜歡"具體求處重刑",以欺騙不懂法律的社會大眾,想贏得正義的形象!那為何不對吳淑珍從重求刑?

陳受媒體訪問時批評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明進起訴和不起訴許陽明和許添財的案件,像是馬英九的答辯狀,並表示許添財已用完首長特支費,所以沒有貪污罪!是嗎?許在首長特支費,如火如荼地被偵辦時,為何匆匆"歸還"兩百多萬元給台南市政府?

現在,我終於相信陳瑞仁是深綠的支持者了!

刑事訴訟法第269條
檢察官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發見有應不起訴或以不起訴為適當之情形者,得撤回起訴.
撤回起訴,應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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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人蔡玉真何時變成法律專家?評論司法案件時,大放厥詞?金錢是可替代物!她懂嗎?b-(
媒體說:57歲的郭台銘是壯年?那我還年輕囉?: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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