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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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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8/26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06.08.26  天氣:  心情:
全台灣最英俊的男人--金恆煒挨揍 貪腐政權的捍衛者,喜歡插嘴,挑釁的金恆煒和貪腐阿騙抱在一起! :-$羞羞羞蘇貞昌昨天猛烈抨擊林正杰,對和民進黨立場不同的民主行動聯盟,在嘉義,台南等地遭辱罵和丟雞蛋等暴力?蘇:-$為何不譴責? :-$倒扁反貪腐,挺扁護貪腐 和統獨與中國何干?牧師高俊明等人莫名其妙,匪夷所思! 憲法第17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之權.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85年第9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5條 選舉結果以候選人得票最多之1組為當選;得票相同時,應自投票之日起30日內重行投票. 候選人僅有一組時,其得票數須達選舉人總數百分之20以上,始為當選... :-$ 總統不需絕對多數就可當選,罷免卻要2/3立委通過才能成案,交付人民投票,豈有此理?:-/ 從未出社會的陳致中帶老婆和岳父母等5人,坐著4百多萬的賓士車$-),吃了1餐2萬多元的日本料理=P~! 吃香喝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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