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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7/25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06.07.25  天氣:  心情:
大法官自肥,不要臉!之2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01號
司法院大法官之俸給,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40條第3項、第18條第2項之規定以觀,係由本俸、公費及---所構成,均屬依法支領之法定經費。立法院審議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刪除司法院大法官支領司法人員專業加給之預算,使大法官既有之俸給因而減少,與憲法第81條規定之上開意旨,尚有未符。
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係由大法官並任,其應領取司法人員專業加給,:-?而不得由立法院於預算案審議中刪除該部分預算,與大法官相同;至司法院秘書長---併予指明。

:-$阿騙提名的這屆大法官,除了當他的打手,缺乏知識份子的風骨外,侵害立委的預算審查權,還自肥公然違憲,以為自己是皇帝!

b-(b-(b-(
台灣的禍害和敗家子

阿騙裝潢總統府的一間接待外賓的情廳,花了一千三百多萬元;還花了公帑6千萬元設立他自己享用的健身房

:-$依據民調
對蘇內閣近半年的施政不滿意度近6成,對治安不滿意高達7成5!

只會說大話,拍馬屁自稱小甜點,全力挺扁的蘇貞昌
下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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