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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人生苦短.3
作者: 揚帆漂泊 日期: 2009.09.08  天氣:  心情:
我不懂法律.也沒有高學歷.我在北監呆過好幾個月

認識沒幾個字不懂法律.當受到欺負時.只有用武力反擊

可是很多人聰明的遊走法律邊緣.連政府單位也讓我沒有喘氣的機會

今天要去申請破產.....................

你知道破產有多難申請嗎.我被退回件.

我要申請脫離父子關係..............

父子關係竟然無從申請.就算申報訴諸報紙也不得其門...

這樣我耗了一個早上..................

依照我國民法,親子關係是基於血緣因素而產生,而血緣係屬與生俱來,不可能拋棄或消滅。即便是養子女與本生父母間,其法律上的親子關係僅處於靜止狀態,並未消滅。當養子女終止與養父母間之收養關係時,其與本生父母間之親子關係隨即回復。

而我搞了一個早上.我只能等那位被稱為父親死了

或者是我死了.以拋棄繼承.方能成立.關係脫離.

但是如是說.也就是我必續繼續纏著更多後續的負債

人生.就這麼幾年.老頭子也近七十.為什麼不讓他好好離去呢

這樣遮騰著我這樣貧窮男.

不知道我精神狀況連續這樣下來能再撐多九....

唉........

如果真的送我住在精神病院.我想就能放下世俗爭鬥.

連父子都搞成我能恨父親這麼多年.

其實當初出生時就該遺棄我了.別讓我在當他兒子如此痛苦.

這被子該欠得都還完了.希望下被子請別在搞我了.

一個早上.心力具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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