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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離婚理由
作者: amy 日期: 2016.09.22  天氣:  心情:
最常見的離婚10大理由 律師:都是藉口

轉載=>作者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 今日新聞NOWnews – 2016年9月21日

當今台灣社會,社會風氣越趨開放,人人想自由的年代,離婚率比過去提高許多,這些怨偶最常用的10大離婚理由,在律師和法官眼裡全都是藉口。

呂秋遠律師在臉書上表示,如果有人提出以下離婚理由,基本上是沒有機會讓法官同意離婚,因為這些不是理由,全是藉口。最後還說「如果是這些理由,請不要找我處理」。

一、 個性不合 ps:為何你or妳婚前要配合她

二、 不孝順我爸媽、看到親友不會打招呼 ps:你or妳婚前不知道嗎? 沒見過面嗎?還是演技太好沒看出來

三、 不煮飯、不洗衣服 ps:你是娶老婆還是佣人,這點是必備條件嗎?請婚前先說明

四、 分房睡、沒有性生活 ps:婚前你是如何騙到上床的,感情降溫得自己升火

五、 不履行同居義務 ps:如果只引起肝火就難怪會有這條ㄌ

六、 疑心病重,干涉交友自由 ps:等同第一條,難道你or妳婚前不知道嗎?

七、 愛花錢 ps:等同上一條

八、 沒生小孩 ps:等同第三條

九、 經常回娘家,不願意住婆家 ps:你願意常借住別人家嗎? 婆家不等於自己家

十、 我不愛她了 ps:套句海濤法師說的:這一切都是假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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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7-11-12 16:07
最後一點我笑了...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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