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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對付恐龍法官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5.09.21  天氣:  心情:
對付恐龍法官
--江湖秘訣!

日前~打開士林地院刑事庭~可笑的判決書
荒腔走板 毫無說服力的判決書?姓林的可惡女法官!
對於可惡 違法濫權和恐龍法官 就要把他們告上法庭~刑法的枉法裁判罪
並向監察院檢舉~~~恐龍法官~~~追究行政責任
他們才會收斂!
必要時 並要訴諸媒體!!! 避免官官相護!!!

中華民國刑法第124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

夜路走多了 總會碰到鬼!!!多行不義必自斃!!!違法濫權的法官和檢察官也一樣...
多數的司法官~法官和檢察官 其實 也是欺善怕惡!!!
他們尤其怕會訴諸媒體 和從政~擁有政治權勢或媒體發言權的綠色政客和名嘴!!!!

前立委~邱毅 就是沒告法官 所以 儘管被公開辱罵是政治垃圾或政治核廢料 法官 照樣判邱毅敗訴
罵他政治垃圾的~九把刀等人~~~~~無罪!!!
ps.
這兩天 還很新的電腦 似乎中毒了?
(愛情公寓管太多?我的暱稱:
獨孤求敗:哇咧!電腦中毒
這樣的暱稱 也不行!暱稱審核未通過?!噗...
若沒有網路 可能要失聯了!有時 可以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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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5-10-03 19:03
她, 64歲,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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