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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新婚劈腿男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5.07.04  天氣:  心情:
新婚劈腿男
--小心責任全歸妳!

劈腿男的老婆 通常會原諒花心老公!!!

多數劈腿男 東窗事發 被告上法庭後 會千方百計~哀求老婆原諒
(刑事庭上 唯一的被告 只剩妳~相姦人)
最後~~~唯一要承擔民刑事法律責任的 就是第三者~~~單純的傻女人!傻妹!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
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
[:-x][8-}][:-|]

"會影響你這邊嗎?"(甚麼意思?)[X-)]
"他?會一無所有嗎?"依我的判斷~~
他老婆不會輕易和他離婚 年紀輕輕就留下一個離婚紀錄啦!

~最後 真正一無所有 卻唯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民刑事責任的~~~可能只有妳!!!

感情的事 本來就複雜 不容易處理和面對!!!
因此 不容易說清楚 講明白!!!就算講電話 恐怕 一個小時都講不完
更何況 還牽涉到妳可能承擔的民刑事~~~等法律責任!!!
更遑論線上打字[8-}]!!!

別當傻妹!!!當個漂漂亮亮 水~~~~~~嫩水嫩的聰明妹吧!!!
很多留言板上的留言 經常錯過!請見諒!
ps.
用髒鞋子公開丟執行公務~視察中的苗栗縣長~讓他難堪(法律上屬於用強暴手段~不法腕力)
故意羞辱他 二審判有罪 但宣告免刑???奇怪的判決???承審法官怕搞學運的學生???怕深綠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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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5-07-06 19:15
她, 48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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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07-06 15:09
她, 53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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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07-04 14:51
她, 44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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