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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可以罵總統?不能批判警察?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5.06.07  天氣:  心情:
可以罵總統笨蛋?不能批判警察?
--惡女檢終要付出代價!

女惡檢違法濫權包庇惡警!終究要付出代價!

侮辱公務員和公然侮辱罪!!!???
--我說警察是犯罪率最高的公務員 這樣算侮辱???[X-)]
這不是符合客觀的事實???

警察領人民的公帑 他們的素質 程度和犯罪率高低和人民息息相關
與公共利益有關~~~屬於可受公評的事
其實 這都是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大法官會議第509號解釋明文保障的!!!

很多人~~~~~~~公開罵總統笨蛋或無能 都不構成侮辱國家元首 不算公然侮辱總統了!!!
兩個小警察公然侮辱和誹謗我~考不上警專!!!
笑死人啦~~~在我的年代 大學考不上 三專又落榜的人 才會去念警專 當警察
(我不是公眾人物 也非政治人物 沒領國家公帑 我的程度如何 與公共利益無關)
不是侮辱我 讓我的名譽受損???

當總統沒甚麼了不起!警察比較偉大?

兩個小警察 既是告訴人 又當證人~~~
這個檢察官的法律專業和民主素養 匪夷所思 令人啼笑皆非!!!
ps.
愛情公寓超好笑!我的暱稱:
獨孤求敗:惡警殺人遭槍決
這樣的暱稱 不合規定?
2015-06-07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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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5-06-09 18:43
她, 48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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