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9677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車禍責任都妳負?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政客的學歷?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司法見鬼了!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5.05.15  天氣:  心情:
司法見鬼了~沒公信力!
--心情沮喪!

怪不得多數百姓不相信司法!!!

中華民國刑法第125條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
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第124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
[:E][:u][:-x]
台灣的檢察官 濫權起訴或不起訴 法官~枉法裁判 做出恐龍判決
從來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除了極少數 貪汙收錢 且被逮到的司法官 才會被法辦!!!)
怪不得 他們敢為所欲為 不爽你 案件就敢亂辦!!!
公務員執行公務 就那麼偉大?就能剝奪人民的言論自由???
女檢察官和我有仇?私人恩怨?還是法研所落榜不爽?

如果連我們這種法律系畢業 法律研究所畢業等 科班出身的專業人士
運氣不好 也會遇到這類濫權的檢察官和恐龍法官~~~怪不得
不懂法律的老百姓 更會受到司法冤屈!!!
司法不公~連多數法律人 有時 都覺得很無言 無力感!!!
打官司?不一定要委任律師!!!不懂法律 狗X運好 遇到奇怪的檢察官或法官
你照樣打贏官司!悲哀!

最近 心情跌到谷底!!!很久沒看留言版了!!!
更無心答覆網友法律問題和幫助網友 請見諒!!!
天氣炎熱 心情~雪上加霜 又更糟!!!
獨孤求敗是人,也會遇到挫折 也會心情沮喪 運氣不好!身心俱疲![:((] [:((] [:((] [:-x] [:-x] [:-x]
ps.
5月6日公布?5月13日(星期三)送達書類!!!
標籤:
瀏覽次數:197    人氣指數:4037    累積鼓勵:192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車禍責任都妳負?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政客的學歷?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