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6,71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登記在妻名下的不動產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她月收入21萬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不動產之登記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5.04.22 天氣:
心情:
不動產之登記
--登記在妻名下的不動產之1
為了保障交易安全(物權的公示作用)
所有權的認定 原則上~動產以占有; 不動產以登記為準!!!
把不動產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登記) 可能有風險~~~
有可能被名義人偷偷賣掉 然後~被善意第三人取得所有權!!!
民法第758條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
第759之1條
不動產物權經登記者,推定登記權利人適法有此權利。
因信賴不動產登記之善意第三人,已依法律行為為物權變動之登記者,其
變動之效力,不因原登記物權之不實而受影響。
第765條
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
除他人之干涉。
第943條
占有人於占有物上行使之權利,推定其適法有此權利。
前項推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
一、占有已登記之不動產而行使物權。
二、行使所有權以外之權利者,對使其占有之人。
[:))] [:%%] [:#]
原則上 所有權人 得自由處分所有物~~~不必經過他人的同意!!!
亭亭玉立~~~~~~~~
標籤:
瀏覽次數:
184
人氣指數:
3384
累積鼓勵:
16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5
1
登記在妻名下的不動產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她月收入21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