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9677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騙色和騙財!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白目藝人蠢軍人?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掏空23億元~在美自殺?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5.04.03  天氣:  心情:
崔湧掏空23億元?自殺身亡?
--經濟要犯該收押!

重大經濟要犯~掏空遠東航空的前董事長
棄保潛逃~逃到犯罪的收集地和淵藪~~~美國
掏空23億元?天才法官?
不懂得變通 不裁定收押 卻以九千萬交保???

富貴險中求?23億元要花幾輩子?
無福消受?自殺身亡 客死異鄉!!!???

重大經濟要犯 法官~應該裁定收押!!!
掏空幸福人壽的鄧文聰 本該收押禁見!!!

刑事訴訟法101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
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法官為前項之訊問時,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
第一項各款所依據之事實,應告知被告及其辯護人,並記載於筆錄。

ps.
白目藝人李蒨蓉~愛拍照?愛打卡?愛炫耀?惹眾怒???
+愚蠢軍人~拿公家軍事資源做公關???
標籤:
瀏覽次數:336    人氣指數:2496    累積鼓勵:10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騙色和騙財!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白目藝人蠢軍人?
 
住戶回應
 
時間:2015-04-03 16:22
她, 62歲,新北市,行銷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