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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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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家暴保護令!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4.10.11  天氣:  心情:
家暴保護令
--包括精神暴力和侵害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二、家庭暴力罪:指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
規定之犯罪。
三、騷擾:指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
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
四、跟蹤:指任何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或其他方法持續性監視、跟
追之行為。
...

第3條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

第10條
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
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
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之。
...
[:E][:u][:-|]
緊急時~可依同法第12條聲請緊急保護令!!!

遇到沒自信 有暴力傾向的恐怖情人~最好閃遠些!!!
ps.
味全頂新黑心商人~魏家黑心 可惡至極 人神共憤~應該予以譴責和抵制
就算住在豪宅 仍應被全台灣人予以撻伐--為富不仁 賺黑心錢!!!
ps.1
萬年酸橘子主席~宋楚瑜~膨風水蛙!省長任內 不分藍綠 浪費公帑
灑錢給各地政客 建立蚊子停車館--我家鄉 斗南的停車館 直到現在還在養蚊子!!!
興票案的幾億元 到現在還沒說清楚 講明白 前從哪裡來???
錢若是合法取得~何必到法院辦提存--清償提存要還給國民黨???[:E][: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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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10-12 16:00
他, 51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4-10-12 09:32
他, 51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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