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敘述的是一個發生在良家婦女身上的恐怖故事....某一天她駕著車到機場去送別朋友,在回家的途中被警察攔了下來,理由是車牌牌照的有效日已過期,警察說你就趕緊把牌照費寄到監理所去,對話中就開了張黃色的罰單遞給她.幾天後她照著警察的話如期寄出罰款金 心想總算暫時告一段落,就等監理所把新的車牌牌照登記單來寄來喽!
時間一晃就是好幾個月.記得那一天的那一晚,突然她的室友從外面打電話來要她去朋友處接她回來,那時將近是凌晨一時, 途中她經過一處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稍猶豫了幾秒加了油門右轉說時遲那時快警車 刺耳的鳴笛聲 同 時一盞水銀探照燈嘩的一下直射在她的臉上從警車上走下兩個彪形高壯的警察氣勢洶洶的同時走向她, 其中一警察對著她大聲說你知道你犯了右轉沒有讓直行車先走的違規, 我現在要查證你的行駕車執照...經過無線電一番聯絡查證,警察惡聲說, 你有交通違規警告通緝,什麼通緝? 我們現在要求你舉高雙手面對趴在牆壁上,要開使進行搜身,天啊!這絕對是惡毒的惡作劇.搜了身又強行上了手銬推進了警車,在推扯之間嚴重的傷到手脕.就在半夜被警車送進了拘留所,女警瞄了她一眼問你要不要換上囚衣,莫非女警誤解女子是賣淫女? 哇!真是要崩潰了!她對女警說我只是拿了交通違規單呢! 折騰了一整宿,第二天清晨才讓保釋出來,臨走前又補上一筆,要她按指紋,她想自己又不是罪犯幹嘛要按指紋,她嚴詞拒絕,所幸最終得以逃過這一劫,沒有留下犯罪的指紋紀錄!
之後的幾個月找律師,又出庭抗爭,進出警局投訴,無數的折騰....結果只是得到"抱歉" 二字. 無端惡夢的降臨,只是因為一張交通罰單沒處理好,竟然會被警察視為通緝犯上了手銬送進居留所. 天哪! 這種事件怎麼可能發生在一個良家婦女的身上呢?
P.S. 這事故是在很多年前,發生地在國外...悲劇中的她就是小女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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