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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請忍住性衝動!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4.07.13  天氣:  心情:
請忍住性衝動!
--刑法的性交包括口交 肛交等等唷!

有個以承租賓士車當計程車的司機 忍不住性衝動和性慾高漲 對一個弱智女 為性交行為
遭判刑三年十個月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225條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
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E][:u][X-)]
男人有性慾 尤其是夏天 看到女生波濤洶湧 乃是自然和正常的 但~要克制性衝動 也要懂些法律
否則 滿足一時的性慾 遭判~至少三年以上徒刑 划算嗎?[:E][:u][X-)]
不如學民進黨貪汙扁的兒子~洗錢的陳致中 花個五千元 還可找個年輕漂亮 豐滿 性感25歲的Nico
(你情我願 不會傷害對方 還有甜蜜的互動?否則 就DIY)

刑法第10條第5項
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
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
合之行為。

刑法的性交包括口交 肛交 以及用手指頭等等 進入他人的性器官和肛門等等
可是很嚴重的唷!!!(正當目的 是為了排除醫療等正當行為啦!)
所以
Behave yourself!!!管好你的小弟弟之外 還要管好你的手 別亂來!!!
--否則 東窗事發 一失足成千古恨 後悔莫及!!!
[:*][:))][*)]兩情相悅 男歡女愛 魚水之歡~~~最幸福啦!!!

天氣炎熱 超想上陽明山吹涼風 避暑!!!熱爆了~愛在摩鐵~~~~~
好久沒有甜蜜~幸福的感覺了!!!也好久沒吃美食了~~~[:((]人生苦短!!![:((][:-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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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07-14 22:53
她, 46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4-07-14 07:22
他, 51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4-07-14 05:38
他, 51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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