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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貪官和奸商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4.06.02  天氣:  心情:
貪官和奸商
--奸商難得吃牢飯?讚啦!

看到官商勾結的趙藤雄被法官裁定收押禁見~只有一個字---讚
啦!!![)-D]大奸商吃牢飯~恐怕 史無前例!!!哈哈哈...真的大快人心!!![)-D][)-D][)-D]

曾任營建署長的葉世文 也算是大貪官~涉嫌收受賄賂1600萬元 可惡至極 令人髮指
先遭收押禁見 並立刻被桃園縣長解除副縣長職務!!!
(桃園縣長吳志揚 用人不當該譴責 也應出面道歉;檢調 也應調查他是否知情或涉案)
[:E][:u][:-|]
若是民進黨政客被收押 女阿扁~空心菜--蔡英文和賴清德(念兩次大學 靠加分才考上醫學系當醫生)
等民進黨政客 和深綠媒體 以及爛名嘴~一定出來挺貪腐同志和自己人 黨同伐異 並高喊:
"司法迫害 政治追殺 押人取供!!!"[X(][X(][X(]以及"司法辦綠不辦藍!!!"[X(][X(][X(]

刑事訴訟法第101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
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法官為前項之訊問時,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
第一項...[:E][:u][:-|]

民進黨兩顆子彈的貪汙扁~總統任內 貪汙犯罪 不法和不明所得的現金 珠寶 鑽表 禮券
財產上的利益~遠超過幾十億元[:$$][:$$][:$$]
行賄和買官等大奸商 不論是元大金控或富邦 或走後門的中信金控 以及陳敏薰等人
都沒人被收押或判刑定讞進去吃牢飯!!![:E][:u][:$$](奇怪的司法和司法官)
如今~看到大奸商吃牢飯~讚啦!!![)-D][)-D][)-D]
ps.
不學無術的爛貨 特別愛嗆人 汙衊人???[:E][:u][X-)]--網路世界 龍蛇混雜
良莠不齊 爛咖特別多???[:E][:u][X-)](看到那種人的嘴臉~就覺得[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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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06-04 08:01
她, 62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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