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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子女的改姓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4.04.22 天氣:
心情:
子女的改姓
--關說院長王金平掌控的權力不亞於總統!
多年前 我日記就談過這個問題--子女改姓的問題
也有po上當時相關的法律條文!目前~最新的法律規定如下!!!
民法第1059條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
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
,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E][:u][:-|]
其中 第五項第四款 是之後很多當事人受到不公平審判和婦女團體等再三反映給立委
近年~立法院才修法增加的!!!
"已經離婚 如果爸爸死不出面?"[)-D]那最好啊!
被告經合法通知 無正當理由不到庭 他造~得向法院聲請一造辯論判決啊!!!
立法權目前為關說院長王金平所掌控!!!
民主法治的社會 行政機關要依法行政 且必須立院通過預算 並形式審查條約案等 司法機關則要依法審判
~王金平的權力(藍綠通吃 勾結民進黨 縱容學生霸佔立院)絕不亞於總統唷!!!
所以 若人民過不好 有權力的人 王金平不必負責嗎???[:E][: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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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51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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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4-23 11:57
他, 51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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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4-22 13:16
她, 61歲,台北市,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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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4-22 07:00
他, 51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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