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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簽婚前協議嗎?一張紙看透一個人
作者: 淡紫色の天空 日期: 2024.11.17  天氣:  心情:
很早以前,我就覺得「婚前協議」很重要,一定要白紙黑字給他簽下去!

有人說,這樣不是會傷感情嗎?

那我反問:政府規定紅燈停、綠燈行,違規就罰,你覺得這樣有不好嗎?你會因此痛恨政府、不信任政府嗎?
如果這條法規是為了保護善良人民、讓社會有好的秩序,況且對守法自律的人來說,根本不會造成困擾或傷害;反過來說,會覺得不好的人,大多是習慣不好老是違規怕被罰的人才會抗議吧!

我認為,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先禮後兵,何來傷感情?難道先君子(演戲)後小人(原形畢露)就比較有感情?(很多家庭都是這樣,走到後面成了悲劇,人財兩失的可不少<--尤其舊時代的女性)

婚前協議代表雙方有共識明定「想要什麼樣的生活」,用正式文書立下則是一種重視,彼此也會較有安全感。小至家務分配或每月存下共同基金的數目、大至外遇或債務等狀況,還有常見的是否和長輩同住、房產買賣歸屬等,我覺得皆是必寫項目(但也不用寫太多啦!挑出雙方都特別重視的幾個重點即可)。如果有不敢寫/簽的人,我反倒會覺得奇怪呢!(是心虛嗎?還是本來就準備好擺爛了?鐵定心裡有鬼)

不過,婚前協議不是想寫什麼就寫什麼,而是考量到雙方的「公平性」及「尊重」為原則,不然你亂寫且佔盡對方便宜他也要簽嗎?不簽就是不愛你?這是勒索不是愛喔!

#我是將婚前協議視為給對方的「愛的證明書」啦,是一種雙方保障,不知那些排斥/恐懼婚前協議的人是什麼心態?
#有人說一切AA制就好啦,但AA制也不一定好喔,有聽過很無恥的就是太太懷孕後來離職(還是留職停薪?)待產及生完後沒收入,長達好幾個月先生還是跟太太AA平分喔!這就奇怪了,對方生的是雙方共有的小孩,既然你懷孕生產的痛苦與損失沒辦法AA,那又憑什麼其他方面要求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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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11-18 13:14
他, 61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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