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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十八禁~想愛愛?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3.07.15  天氣:  心情:
十八禁~想愛愛?
--滿20歲翅膀才硬 才能愛愛 結婚!!!

57歲的李坤城想和17歲的小女友結婚!!!

依我民法~滿20歲才成年!!!
于美人和很多可笑名嘴
連基本的法律常識都沒有!!!
在他們的節目上
~~~經常灌輸錯誤的法律知識!!!

就算18歲多 
要結婚 
原則上還是要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民法第12條
滿二十歲為成年。

第13條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第980條
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
其實
女滿16歲就可結婚 但原則上~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民法第981條
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至於 刑法
滿18歲 就要負完全的刑事責任!!!
就算是大人啦!!!
懂嗎???

現在的中學生--國中和高中生
~應該有教授基本的法律知識吧???

ps.
女人滿20歲才適合愛愛~~~
年輕太輕 得子宮頸癌的機率校高!!!
有性經驗的女人 也要定期做抹片檢查唷~~~

心情不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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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7-16 21:11
她, 84歲,南海諸島,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7-15 23:03
她, 49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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