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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王子被收押!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3.06.21  天氣:  心情:
王子被收押!
--土耳其男冒充加拿大商務人士上交友節目

土耳其男?王子的約會?

刑事訴訟法第101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
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

第101之1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下列各款之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
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得羈押之:
一、刑法第174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175條第一
    項、第二項之放火罪、第176條之準放火罪。
二、刑法第221條之強制性交罪、第224條之強制猥褻罪、
    第224條之1之加重強制猥褻罪、第225條之乘機性交
    猥褻罪、第227條之與幼年男女性交或猥褻罪、第277
    條第1項之傷害罪。但...

土耳其人士Chris~王凱傑 來臺灣在淡大唸書 順便學中文
卻招搖撞騙女生去貸款買BMW車給他 來把妹?
涉嫌偷拍和二十幾人的性愛照 並性侵女人!!!

王子?被法院裁定羈押!!!

上開刑事訴訟法第101之1條--乃所謂的預防性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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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6-21 23:42
她, 55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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