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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相親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3.01.29  天氣:  心情:
相親

相親
~本質上是以結婚為前提和目的的見面和交往
[:-x]會讓人有很大的壓力!!!

我不喜歡那種感覺
~似乎為了結婚而結婚!!!
[:-x]

匆匆結婚 可能慢慢後悔
--我以前就說過!
[8-}]

兩個相愛的人 見面
相識 相知 能永遠撕守在一起 互相扶持 有所成長
~對我而言才是最重要的!!!

[:#]
我過去的初戀等兩段多年的戀情
~儘管已成過往雲煙

但彼此深深相愛 
她們對我而言
絕不輸一般的妻子
感情和緣份也絕不下於其他人的短暫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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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2-03 10:49
她, 63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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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2-03 09:52
她, 52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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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1-30 09:39
她, 35歲,桃園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1-30 07:08
她, 52歲,苗栗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1-30 06:32
她, 46歲,彰化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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