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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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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動手~可能誤蹈法網!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3.01.27 天氣:
心情:
動手~可能誤蹈法網!
--千萬別動手!!!
刑法第304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私人間吵架
~經常因不懂法律
激動之下 隨便就動手~很容易觸犯上開第304條強制罪
~屬於妨害自由罪章中的一罪
懂法律
~知道法律界線
可以避免誤蹈法網喔!!!
我還在唸法律所時
當時 房東兄弟姊姊因家產爭議!!!
老大和老二就動手敲老四的車子 阻撓並
要他下車理論!!!
對方的律師 就慫恿老四對他們兄弟提出
上開強制罪的刑事告訴!!!
懂法律
~~~可以避免誤蹈法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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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1-29 20:53
她, 99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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