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9677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動口不動手!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審級委任!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動手~可能誤蹈法網!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3.01.27  天氣:  心情:
動手~可能誤蹈法網!
--千萬別動手!!!

刑法第304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私人間吵架
~經常因不懂法律
激動之下 隨便就動手~很容易觸犯上開第304條強制罪
~屬於妨害自由罪章中的一罪

懂法律
~知道法律界線
可以避免誤蹈法網喔!!!

我還在唸法律所時
 當時 房東兄弟姊姊因家產爭議!!!

老大和老二就動手敲老四的車子 阻撓並
 要他下車理論!!!

對方的律師 就慫恿老四對他們兄弟提出
上開強制罪的刑事告訴!!!

懂法律
~~~可以避免誤蹈法網喔!!!
標籤:
瀏覽次數:369    人氣指數:4349    累積鼓勵:19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動口不動手!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審級委任!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1-29 20:53
她, 99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