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6,87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臺北徵男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沆瀣一氣?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物以類聚?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3.01.11 天氣:
心情:
物以類聚?
~公開警告我誹謗?先去考大學法律系吧!!!
我還要妳們教我法律?哪些文字誹謗?
都是事實 並且為適當的評論啊~
她確實都是放裸露的照片啊!
可笑至極! [X-)]
我又沒說放脫光光~三點全露的照片!!!
大法官會議第509號解釋 看過嗎
真實的惡意 聽過嗎?
刑法第311條 讀過嗎?
[X-)]去看我日記吧?
妳若說我不懂法律 才是刑法的公然侮辱啦
!!! [X-)]
妳喜歡遭判刑?還是喜歡自取其辱? [X-)]
What do you think who you are?
蚍蜉撼樹?
冗談じゃねぇよ!!!
[)-D]妳唸過大學法律系 國家考試及格啊?
ps.
歡迎提告
不過
我會先反告妳刑法第169條第1項的誣告罪~
最重本刑七年有期徒刑!!!
再另外提起其他訴訟!!!
標籤:
瀏覽次數:
415
人氣指數:
2415
累積鼓勵:
10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1
臺北徵男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沆瀣一氣?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1-12 05:16
韦恩
〝醜男!〞
把不到人家
還在那酸葡萄心態
好笑!
只會拿法律那套!
帶不帶把啊!
說不過人家
就封鎖
好笑!
要是帶把
就不要用幼稚的方式
封鎖人家之後
就只會在人家背後說!
〝龜兒子〞一個!(還特別乖ㄌㄟˇ!)
還高學歷唸法律的ㄌㄟˇ
腦袋大便一堆!
真不知道爸媽怎麼養大的
看來是有其父母(一樣腦袋裝大便)必有其兒
可笑!可笑!
【老爸】我關過啦!
看是北監、台中、台南
【老爸】我都待過啦!
龜兒子
進去關也只有被捅屁眼的份!
操X媽的Bㄌㄟˇ!
時間:2013-01-11 20:51
他, 38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1-11 20:26
他, 51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