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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大貪官~無期徒刑?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2.12.26 天氣:
心情:
大貪官~求處無期徒刑?
平時 衣冠楚楚 穿西裝打領帶的
前
內政部消防署
的
大貪官黃季敏
--黃金署長
!!!
還養個偷情的小三~
許碧蘭
貪官的老婆叫做
黃素霞
以及
幫忙洗錢約6千萬的大貪官兒子~
黃郁昇
遭通緝
貪污和不法所得金額 包括幾十公斤的黃金
~~~估計約新台幣一億
至今 還不認罪 遭檢察官依貪污等罪提起公訴
~並向法院求處無期徒刑!!!!!!
刑事訴訟法第251條
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
有犯罪嫌疑
者,
應提起公訴。
被告之所在不明者,亦應提起公訴。
因此
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
有犯罪嫌疑
者
~~~
就應提起公訴!!!
不必到
罪
證確鑿 鐵證如山的程度
就可將被告提起公訴!!!
部份
沒是非 只有立場的垃圾或抗壓性差的敗類和無恥法官
以可笑至極
和可惡
的荒謬理由和法律見解
~甚至會判決大貪官無罪!!!
黃金署長黃季敏從91年就開始貪污
貪了好幾年~
可惡至極 人神共憤
連救災的錢也大貪特貪~
應該用衣冠禽獸來形容吧?
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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