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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什麼是法律?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2.12.05 天氣:
心情:
什麼是法律?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第3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
、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一般而言 嚴格意義的法律
~乃指立法院三讀通過 總統公佈的法律!!!
各行政機關依法發佈的則是所謂的行政命令!!!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第6條
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
因此
退休公務員還領年終獎金--年終慰問金
不但沒有法律
和行政命令(注意事項連行政命令都不是)的依據
違反上開中央法規標準法!!!
本來就沒有合法性和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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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2-05 20:32
她, 64歲,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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