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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法學博士來吐槽?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2.12.02  天氣:  心情:

法學博士來吐槽?
~反駁網友在另一檔案的日記留言


新舊法規定不同!!!
妳懂嗎?
戶政登記依民法規定只有推定效力
懂嗎?


因為舊法儀式婚--有些人沒去辦登記
容易產生爭議 公信力比較差
不容易保障善意第三人


民國96年
民法修法
才把儀式婚改為登記婚
懂嗎? [X-)]


有些人假離婚~當事人沒有離婚的真意
為了逃避債務等等
而去辦理離婚登記的呢?
難道他們的婚姻關係真的消滅?


還有
人蛇集團 為了協助外籍女子入境賣淫
利用人頭辦理假結婚登記
他們的結婚登記 乃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的呢?
[X-)]


難道他們的婚姻關係真的有效?


假結婚登記
甚至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的法律問題


妳很強? [X(]妳是大律師?
妳法律研究所畢業的博士?


請妳告訴我妳的法律依據吧? 
[X-)]
 [X(]喜歡來吐我槽?
下輩子吧! [X-)] [:E] [:u]
ps.
依我的判斷~離婚的她
大概沒唸過大學!

ps.1
民法第87條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以其
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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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2-03 16:15
他, 51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2-03 16:12
他, 51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2-03 13:26
她, 49歲,台中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2-02 13:24
她, 3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2-02 13:19
她, 3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12-02 13:16
她, 3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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