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賤男人?還是思兜卡? --關於公然侮辱罪等
有沒有羞恥心?喜歡糾纏不清!!!??? 我有公開辱罵你賤男(女)人嗎?
真蠢? [X-)] 我公開留言部份 都是用問號?質疑你!!! 並為自己辯護 不是嗎? [X-)]
還有 彼此留言板部份 別人看不到 根本 不是公開!!! [)-D]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等 也沒法律責任!!! [X-)]
再教大家重要的法律知識~因此 就算我在留言板辱罵 一個人格卑劣的變性人 或糾纏不清的女網友~這個版把她射為壞友 她還繼續 且再三到另一個版留言 ~三字經或賤女人 人妖 或爛貨 以及思兜卡 也沒公然侮辱罪等法律責任可言!!! 懂嗎? [X-)]
法律的界限~我清清楚楚!!! [:E] [:u]
想告我? [X-)] ps. 很多法官根本都是口才很爛 反應不好的蠢法官 ~只想當蛀米蟲領退休金!!!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