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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請記得這些,好嗎?
作者: 明天晴天 日期: 2010.01.24  天氣:  心情:
本來今天不打算新增日記了

但是

我覺得有必要寫下這篇日記

首先

很高興認識妳(你)們喔

在這個地方本來就是多交朋友

所以相逢就是有緣

但是阿

有些話也是要說清楚

妳(你)們說是不是?

不要給我 你的即時通 MSN 手機 facebook ID 更不要給我你家地址

我不會加你 不會打給你 更不會去你家拜訪你!!

相對的

不要問我 我的即時通 MSN 手機 facebook ID 更不要問我家地址

如果我們夠熟 我自然會跟你交換



徵求室友的廣告

到期了

謝謝發出邀請的人

記得我說過

我相信感覺 感覺對了 什麼都對了

可是阿 也請你多了解我一點

如果可以 請放張照片好嗎? 這是禮貌對吧?



第一次留言的 第一次出現的

不要約我吃飯

不要約我散步

不要約我唱歌

不要約我見面

我沒辦法跟陌生人 吃飯 散步 唱歌 見面

打你到是有可能


也許看到這 有人覺得我很自以為是

我沒有!! 我只是把想說的話說出來



我也很樂意大家加我好友,方便的話,告訴我一聲 好嗎?

也不要加了以後又退,退了以後又加 (吃飽太閒也別這樣)



會打這樣一篇日記,代表我真的生氣了

不然我不會默默的這麼久都沒說



愛情條約

張宇的歌 他的老婆十一郎

詞都寫得很棒 張宇唱的也很好聽

真的是一對很完美的夫妻

男生大概不喜歡這首歌吧 哈哈





愛情條約

作詞:十一郎 作曲:張宇 編曲:Michael Thompson



跟著我開始複誦愛情條約一 所有的差遣都要甘之若飴

當她的司機 當她的快遞 另外還當她的提款機



跟著我繼績複誦愛情條約二 善意的謊要說得面不改色

她什麼都好 她怎麼都美 再發誓愛她終生無悔



相處的時候 要記得讓她顛倒是非

得理的時候 要假裝自己後知後覺



放任她碎碎唸 碎碎抱怨

寵得她一顆心 柔情似水

虛實之間 飄飄欲仙

愛可以不費吹灰(愛可以永不說再見)



關於那愛情條約三四五六七 只要有慧根就能看出端倪

願神仙伴侶 願柴米夫妻 都可以找到 Happy 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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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3-22 21:08
他, 42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22 21:20]:

這不算煩惱

因為我不會把他記在心裡

免強算是困擾

因為很多人說也說不聽

[:D]

 
時間:2010-01-26 22:31
他, 43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1-30 23:42]:

哈哈

太喜歡我

那你也喜歡我嗎?

哈哈哈哈

 
時間:2010-01-25 22:36
他, 43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1-25 23:35]:

相信我

看不懂的人

仍然很多

 
時間:2010-01-25 01:25
他, 47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1-25 01:29]:

嗯嗯

我知道

 
時間:2010-01-24 23:22
他, 43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1-24 23:25]:

你看!!!





你就是個壞人!!!




看來我只能奢求你對我有對皮皮的一半好就好

 
時間:2010-01-24 20:28
他, 35歲,宜蘭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1-24 20:30]:

[:D]

 
時間:2010-01-24 19:33
他, 39歲,台中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1-24 20:30]:

[:D]

 
時間:2010-01-24 19:27
他, 39歲,台中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1-24 19:32]:

沒有

布丁是個很好的朋友

[:D]

 
時間:2010-01-24 18:15
他, 38歲,宜蘭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1-24 18:16]:

[:D]

 
時間:2010-01-24 18:11
他, 38歲,宜蘭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1-24 18:13]:

知錯能改

善莫大焉

赦免你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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