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8,00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麥當勞沒有擔當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把葉少爺關起來?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有錢炫富~沒錢賠償?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自由心證~不能亂證一通!
作者:
獨孤求敗:麥當勞沒有擔當
日期: 2012.05.10 天氣:
心情:
自由心證~
與舉證責任的例外!
民事訴訟法第277條
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但法律別有規定
,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第222條
法院為判決時,應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依自由心證判斷事
實之真偽。但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當事人已證明受有損害而不能證明其數額或證明顯有重大困難者,法院應
審酌一切情況,依所得心證定其數額。
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得違背論理及經驗法則。
得心證之理由,應記明於判決。
[;-)]
裁定 用言詞為之?
ps.
昨天下午到高院民事庭開庭
被告不敢到庭對質?
只有他的律師到庭
胡扯!
標籤:
瀏覽次數:
212
人氣指數:
2812
累積鼓勵:
13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1
1
1
把葉少爺關起來?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有錢炫富~沒錢賠償?
住戶回應
時間:2012-05-11 21:30
她, 48歲,苗栗縣,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