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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Makiyo朋友痛毆司機!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2.02.05  天氣:  心情:

Makiyo朋友痛毆司機!
~譴責暴力!!!


Makiyo和朋友~1位日本人因為搭Taxi繫安全帶的問題產生糾紛
該日本人進而痛毆司機的頭部!

若司機倒在地上時 該日本人繼續猛踹司機的頭部
~之後 和Makiyo等人搭另一部計程車逃離現場!
導致司機顱內出血還在加護病房!!!


那個日本人 恐怕所涉及的不是單純的普通傷害罪
~而有刑法重傷罪 重傷未遂罪
甚至是殺人未遂罪的
不確定故意!!!
因此 檢察官以五萬元交保 並非沒有爭議!!!


任何人倒在地上了 你繼續猛踹他頭部
~可能會導致該司機重傷或死亡的結果
任何正常 有意識能力和判斷能力的成年人都應該有所認識!!!
你卻繼續猛踹他頭部...


因此就算沒有刑法第13條第1項的直接故意
恐怕
也有同條第2項的間接故意~也就是不確定故意!!!

刑法第13條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ps.
那個日本人的行為 在我看來
和黑道或流氓的行為 沒什麼兩樣!!! [:-|] 

甚至有大哥出來說 
黑道都不至於繼續猛踹倒在地上的人的頭部!

至於
若為了賺錢 泯滅良心 企圖顛倒是非的律師
恐怕 也不足為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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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2-09 10:31
她, 62歲,新竹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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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08 23:33
她, 56歲,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06 15:40
她, 64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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