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1,271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035578
Monkey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也談臺灣選舉的「恐嚇牌」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選擇馬英九,就是選擇貧窮!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蔡英文不必特赦陳水扁
作者:
Monkey
日期: 2012.01.06 天氣:
心情:
蔡英文不必特赦陳水扁
許久未公開露面的前總統陳水扁,在二年前入監服刑後首度再度與母親、妻子、兒女團聚,卻是在弔祭其岳母吳王霞的喪禮上,雖然從政大半輩子的他在唸祭文時,大談八年的執政成績,甚至控訴司法不公,最後還大喊「天佑台灣」,濃濃的政治味不免令人感到有些許的突兀,度過當他最後與妻子以及母親相擁而泣的場景,任何人就算是再鐵石心腸,肯定也免不了為之動容(註1)。
由於陳水扁在控訴司法不公時曾經提到,法官與檢察官是根據吳王霞頭腦不清楚時所講的口供作為將他判刑與追加起訴(註2),果真如此的話,那麼,法院對陳水扁所作成的有罪判決,恐怕就必須重新加以檢視,務求徹底釐清事實,以重建臺灣人民對於司法日益低落的公信力,而具體可行的辦法,莫過於由陳水扁委託律師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以原判決所憑的證言係虛偽;或者依同條項第六款規定,因發現確實之新證據,足認受有罪判決的陳水扁應受無罪、免訴、免刑或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之判決,提起再審之訴(註3)。抑或是請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一條的規定,以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之審判係違背法令,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註4)。
只不過,馬英九雖然在這四年來口口聲聲說尊重司法獨立,他絕對不干涉法官就個案的審判。然而在二○一○年法院就陳水扁所涉及的「二次金改案」與「洗錢案」一審獲判無罪時,馬英九卻還是忍不住公開表示:「司法應該要獨立,但是不能孤立於社會¬,不能背離人民對司法的合理期待。」,並宣稱他將持續推動司法改革(註5),其後沒多久,在第一審判決陳水扁無罪的周占春法官就遭到臺北地檢署以「洩密罪」起訴,而遭到各界質疑這是馬英九對周占春法官的「秋後算帳」(註6)。加上馬政權近來遭頻頻傳出唆使國安局監控蔡英文的選舉行程,以及動員八個部會的四千名公務員在一月八日上街挺馬等違反行政中立的醜聞(註7),馬政權這種種公然視法紀如無物的囂張行徑,在在都讓臺灣人民無法對於在馬英九統治下的臺灣司法恢復信心。
因此,很顯然的,只有將最可能影響司法公正性的最大政治壓力源頭──馬英九請下臺,讓檢察官與法官真正依法偵查起訴與獨立審判,才有可能重建臺灣人民對於司法的公信力。屆時,在公正、公開的司法程序對陳水扁所涉及的案件進行再審或非常上訴審理後,不論最後的結果如何,都能夠避免政治再度影響司法,真正做到「司法歸司法,政治歸政治」,而臺灣政壇也不必再對於蔡英文若當選,是否要特赦陳水扁進行無謂的爭論,可以將心思放在國計民生的議題上,讓臺灣不再因為政治而陷入彷彿永無止境的口水戰之中沉淪。
(註1) http://news.cts.com.tw/cts/politics/201201/201201060909641.html
(註2) http://news.cts.com.tw/cts/politics/201201/201201060909543.html
(註3)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10001&FLNO=420
(註4)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10001&FLNO=441
(註5)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mW_3QvDfo
(註6)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8/today-t1.htm
標籤:
瀏覽次數:
388
人氣指數:
1728
累積鼓勵:
67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也談臺灣選舉的「恐嚇牌」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選擇馬英九,就是選擇貧窮!
住戶回應
時間:2012-01-07 11:12
她, 55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1-07 01:09
她, 55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1-07 00:17
他, 72歲,苗栗縣,農漁牧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