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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不一定要對方全盤接受自己意見
作者: 薔薇 日期: 2017.03.31  天氣:  心情:
與他人發生爭執時,一般人都會很容易陷入一種迷思,就是想證明自己才是對的。

雙方都認為「你錯了,應該聽我的才對」,於是互不相讓,甚至還會抓住對方的語病不斷攻擊,以致於想取得共識更是難上加難。

事實上,人之所以會這樣氣憤地「硬要對方接受自己的想法」,不光是為了證明自己正確,還暗藏一股希望被對方理解的強烈欲望。

假設發生爭執的對象不是非常親近的人,應該就不會這麼執著了吧。

例如,若是你來到一間陌生的咖啡店,店員的待客方式讓你感到不悅,即便如此,你應該只會覺得「算了,不要和他計較」。

職場裡工作講求理性,所以也比較不會和客戶、廠商因為立場不同就起爭執。但如果碰上另一半、孩子或親友,常會認為「我當然要表達自己的感受」、「他應該要更懂我才對」,一旦對方沒有表現出自己期望的態度,就會抓狂。

很多夫妻在小孩長大離家之後,就開始經常為了芝麻小事吵架,例如,先生抱怨太太泡的茶太濃、太太看不慣先生摺的衣服,於是又自己重新摺了一次等等。

同樣的情況,如果是發生在兩人當年初識時,應該會感謝對方,說出像是「這杯紅茶味道真不錯」、「謝謝你幫忙摺衣服」這樣的話,但如今雙方卻不再這麼相敬如賓了。

「是你不好,怎麼泡出這麼濃的茶?」

「你很奇怪,哪有人衣服是這麼摺的!」

於是兩人不斷爭吵,各自都認為自己才是對的。

不過,任由這樣爭執下去,夫妻之間的愛也會跟著吵光。

這種時候如果一方可以巧妙地輸,換成說:「我懂了,這種茶葉說不定就是要泡濃才會好喝」,或是「這種摺法我沒看過,不過這樣好像比較容易收納,滿好的」。

如此一來,對方聽了感覺良好,日後才仍會願意付出。

這是在說,你的輸可以換來「雙贏」的局面。

畢竟硬要對方懂自己的想法、全盤接受自己的意見,並不是一種愛的表現。

因為愛,才應該在意見不同時選擇巧妙地讓步。拋開自己的執念讓別人愉悅的人,運氣也會跟著來。

下回如果和人發生爭執時很想贏,請記得,「以愛為念,巧妙地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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