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6,87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愛情公寓?還是愛錢公寓?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只愛美人,不愛江山!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政府是老大?稅捐優先人權?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1.08.02 天氣:
心情:
政府是老大?--稅捐優先於百姓之債權?
稅捐稽徵法第6條
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
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
經法院或行政執行署執行拍賣或交債權人承受之土地,執行法院或行政執
行署應於拍定或承受五日內,將拍定或承受價額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依法
核課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並由執行法院或行政執行署代為扣繳。
政府是老大?
有時候 幫當事人辛苦
取得執行名義後 經過查封 測量 鑑定價格 刊登拍賣公告
一拍 二拍 三拍
--甚至聲請特別減價拍賣~第四拍
費時近兩年~
債權人還要先負擔一大堆執行費 鑑價費...等
好不容易 債務人之共有人願意優先承買
承買人付出價金後
--價金有時
尚不足以清償債權人之債權本金 利息和 執行費用額
政府
"後來居上"--依上開稅捐稽徵法第6條第2項規定
先拿了土地爭執稅和地價稅等--享有優先權!!!
剩餘的 才由可憐的債權人領取!
憑什麼?
上開稅捐具有優先權???
頂多應該站在平等地位
--按債權比例受償!
上開條文
沒有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和侵害人民的財產權???
如果是
獨孤求敗自己的案件(自己是當事人)--我一定窮盡一切法律途徑和救濟手段
--最後
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
~請求宣告該條文--違憲!!!
ps.
炎熱的天氣 好想去北極避暑喔!!!
超過33度
獨孤求敗就沒有活動力
~想去冬眠!!!
阿某猴
--
天氣超熱 救命啊!!!
Help!!!
歐押思咪哪塞依~晚安!
ps.1
最近得了懶惰症~
懶得打字寫日記!
標籤:
瀏覽次數:
227
人氣指數:
4247
累積鼓勵:
201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4
1
1
愛情公寓?還是愛錢公寓?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只愛美人,不愛江山!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8-13 23:59
她, 60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04 13:29
她, 5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03 23:27
她, 56歲,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8-02 23:11
她, 5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