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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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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遇到不公平的司法待遇怎麼辦?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1.05.19  天氣:  心情:
遇到不公平的司法待遇--可惡的檢察官和法官怎麼辦?

刑法第125條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
    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因而致人於死者...

第124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

遇到可惡的檢察官或法官,他們執行職務時偏頗,除了聲請他們迴避
--原則上 以他們執行職務偏頗 為聲請迴避的理由
司法實務上 幾乎對會被駁回!

但一個檢察官或法官
倘執行職務經常被當事人聲請迴避
對他們而言 就是一種壓力

至少 也能導正他們別那麼偏頗

另外 可以在相關的司法書狀
事先
警告他們
倘有濫權起訴或濫權不起訴

或是有枉法裁判時
將對相關檢察官或法官
依法提出刑事告訴或告發
 或自訴

甚至 警告他們
不排除
將向檢察長 法務部檢察司 法務部 地方法院或高院院長
司法院長
以及

若有
官官相護時向監察院檢舉他們或提出請願或陳情
必要時 
將向立法委員或媒體爆料
都可能達到一定的效果!

至於民進黨那些涉及貪汙的政客
只要被起訴或判處罪刑
甚至遭搜索
就說是司法破壞或抹黑和栽贓說
馬英九干預司法
或押人取供
例如雲林縣長蘇治芬 前嘉義縣長陳明文
和高志鵬...

我鼓勵你們
勇敢地對違法濫權的檢察官或法官
提出刑事告訴 告發或自訴
甚至向監察委員檢舉

否則
掌握有龐大權力 媒體發言權 甚至是政黨勢力
和"三民自"等媒體撐腰
也有能力聘任律師團的
你們
連自己的權益 都無法保護
你們怎有能力保障平凡百姓的權益?


更侈言伸張不懂法律百姓的司法人權!?
--當然 民進黨的蔡英文等政客
經常說要維護貪汙扁的司法人權
他們鮮少會保護百姓的司法人權
--其實 都是護貪挺扁?不是嗎?

當然
你們說你們無辜 遭遇司法迫害
--又不是戒嚴時代 不敢對違法濫權的司法官提告?
百姓和獨孤求敗只會嗤之以鼻!
政客把人民當白癡???

ps.
今天看到蘇貞昌
公開修理平庸無能的富家女蔡英文
--讓她面有菜色 啞口無言 無法逃避 閃躲...
大快人心!
蔡英文
果然是個平庸無能的咖!紈褲子弟的富家女!
口才爛到爆的法律人!
聯合報昨天民調支持度
馬英九比蔡英文45:28

水果日報前幾天民調
馬英九比蔡英文54:32
ps.1
沒當過任何行政首長 就要選總統?
她比連戰還平庸 能力還差--連戰比她還有氣度和格調!
清新?理性?
沒有任何從政經歷的
獨孤求敗
比她理性 清新--沒有任何利益糾葛
 比她更有能力 比她更有guts幾十倍
更比她年輕十幾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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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5-25 22:52
她, 40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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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24 22:37
她, 53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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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20 20:30
她, 29歲,新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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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20 20:28
她, 57歲,台北市,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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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20 13:49
她, 56歲,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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