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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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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有緣?見個面吧!
作者: 獨孤求敗:懂法律對抗霸凌 日期: 2011.03.19  天氣:  心情:
有緣?見個面吧--網友?還是知己好友?

網友 好友 知己 女友 愛人...
甚至老婆乃是不同的等級和層次!
你對父母 知己好友和對素昧平生的路人
態度應該有所差別吧?

有緣見面的網友 
才有可能
從網友層次提升成為現實生活中的知己好友


否則 
沒機會和緣分見面 網友始終只是網友
        仍舊只存在虛幻的網路世界--否則 
      改天 也許就忘記你了!!!
和現實生活中的知己好友...就算不是天壤之別
仍然有所差異!!!

至於見面後 能否成為知己好友 甚至成為愛人...
其實 也需要緣分 無法強求!!!

俗諺說的: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現實生活中的知己好友 我才可能承諾他
--當他一輩子免費的法律顧問
不計代價 幫他解決法律問題!!!

畢竟 每個人的時間 能力和財富有限
獨孤求敗一天也只有24小時
物有本末先後 事有輕重緩急 人有親疏遠近!!!
有時 對於不熟的網友 愛莫能助!
請見諒!!!

遇到困難 需要幫助時 知己好友 家人 甚至是父母
當然享有priority--優先權!!!

有緣,有機會
    --彼此談得來 
    覺得對方還不錯 或是欣賞 喜歡對方...
不妨...跨出一步
見個面吧!!!

你和網友見過面嗎?


ps.1
希望大家珍惜緣份!!!
獨孤求敗一向
珍惜緣份 也懂得隨緣!!!

ps.2
叮嚀網友
和網友見面,以及不熟 沒有充分了解時
盡量別涉及金錢的借貸或贈與 
以及所謂的援助等!!!
否則,容易產生糾紛 被騙
甚至讓感情變質--對方到底是喜歡妳 還是別有居心想要錢?
 變得不單純!!!
--不少網友曾因此有法律糾紛求助於我!

ps.3
還有
金錢是無法買到真正的愛情!!!
小心!
別賠了夫人又折兵!
損失金錢 還感情受創!!!

ps.4
再一次
幫日本和日本人祈禱和加油!
希望核電廠的危機--能化險為夷
至少 傷害和損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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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4-01 00:52
她, 51歲,基隆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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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9 23:58
她, 58歲,苗栗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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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9 12:33
她, 48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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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9 12:16
她, 47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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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9 11:40
她, 64歲,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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